隨後,李傳貴被舉報故意抽調胥敬祥的材料、藏匿犯罪證據和涉嫌徇私舞弊罪被提起公訴,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官蔣漢生把李傳貴案卷調來審查,發現李傳貴當時的行為不構成徇私舞弊罪,反倒是與李傳貴案件密切相關的胥敬祥搶劫案存在重大疑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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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報李傳貴的人也沒想到會弄巧成拙,李傳貴案牽出胥敬祥的重大冤情,蔣漢生從此走上了7年多的糾正錯案之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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蔣漢生經過審查發現,全案指控其8起入室搶劫和2起盜竊的事實,絕大多數存在時間錯誤、物件錯誤、事實錯誤、供證互相矛盾、無作案兇器、無犯罪同夥、無人證物證、無贓物等種種情況,蔣漢生詳細查閱了案件的資料,還調查了胥敬祥供認的那位同夥梁小龍,結果對方根本不認識胥敬祥,且和他沒有任何交集。
而曾經作為重要指控證據的綠色毛背心,只是胥敬祥從舊貨市場上所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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