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吃過飯以後,阿峰母親卻話鋒一轉說:玲玲啊,我有件事想和你說下。
就是關於之前聘金的事啊,恐怕這兩年沒辦法給你家了。
我:怎麼了,出什麼事了嗎?
也沒什麼事,只是之前準備給你們買房呢,花了我們所有的錢,之前的頭期款也都是借的,你們剩下的這些聘金,恐怕就沒辦法給了。
要的話,可能要等幾年,等我們的債還了,再給你們家。
聽到阿峰母親的話,我感到很驚訝。
之後我說:阿姨,這不好吧,之前你們答應了我們家,這突然不給了,我們家親戚會很沒面子的。
阿峰母親:也不是說不給,就是說以後給,等個幾年,你現在也大著肚子了,還是早點登記結婚比較好。
「你是懷孕的女人,這要是在過去,聘金都不用給了,如今我們家先給的12萬塊錢訂金也不用還回來,剩餘的聘金,你要等幾年,我們有錢了就給。
」
我沒在這件事上和阿峰母親糾結,一番討論之後,我先是和阿峰說了這件事。
可阿峰覺得:這件事他左右為難,他已經找了他母親說聘金還是要給,卻被他母親罵了一頓。
我見這事解決不了,最終還是告訴了父母。
父母知道後,第一時間就生氣了,認為豈有此理,這不是欺負人呢。
然而,生氣歸生氣,事情還是要解決的。
母親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阿峰的母親說:親家啊,這樣不對吧,這當初訂婚上白紙黑字訂好了的,可不能反悔啊。
阿峰母親:我這不是說了嗎,不是反悔,是因為實在沒有這個條件,想讓你們等一段時間,過幾年再給。
母親和阿峰母親聊了一會,結局很不理想。
母親生氣的把杯子扔了。
父親則在一旁說: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,過去多少奉子成婚的,結局都是女方比較被動吃虧,我們就認了吧。
母親聽了父親的話,開始接受這個結局,但氣未消,把矛頭指在了我身上。
母親說:都是你自己,我早就說了沒結婚之前,兩人不要一起去外面住,現在好了吧,得虧你才懷孕3個多月,這要是肚子大了還沒結婚,讓人看笑話。
這一刻,我突然覺得,彷彿全世界的過錯都在我一個人身上。
我開始夾在中間,裡外不是人,到哪裡都找不到一個宣洩口。
那兩天,我開始嫌棄阿峰沒有擔當,嫌棄阿峰父母不講信用,趁人之危。
嫌棄自己的父母,把女兒當商品,就想著要聘金,完全不顧自家女兒的感受。
我甚至想過,要不然這個婚就不結了,以後一個人過算了,我誰都不想見。
可就在我覺得至暗時刻時,一直沒說話的阿峰父親打來了電話。
3/4